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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政协主席 杨炎明
在目前我国众多的需要做出抉择的问题当中,就业已被列为最突出问题之一。十六大报告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都把就业问题提到十分重要的地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扩大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严峻的就业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去解决这一社会发展中的难题。
一、我区劳动资源状况分析
一个地区的劳动资源能否充分利用,是影响该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去年10月,我区在南京新一轮区划调整中,无论是管辖地域,还是辖区居民都经历了一次区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进大出”,它使我区的劳动资源发生了一个质的变化,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劳动力供给总量有增无减
有关资料表明:近年来,南京市已进入劳动年龄人口的高峰期。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明显上升,我区亦不例外。区划后我区总人口29.27万,其中劳动年龄人口约18.57万,占总人口数63.44%。据劳动部门提供的数据:截止8月底,我区登记新生劳动力(应届毕业生)174人,就业转失业2750余人;失业人员3670余人;去年结转下岗失业人员4700余人;因征地拆迁“农转非”劳动力7800余人。仅此几类人员总计已达19100余人,而预测今年我区最大限度能开发的就业岗位11000个,很明显,劳动力供大于求。经济发展可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与需要就业的劳动数量存在一定的差距。
2、显性失业和隐性就业两况并存
近两年由于实行下岗保障与失业保障提前并轨政策,众多的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增加了就业的压力。另一方面,实现就业再就业中存在大量季节性,阶段性的弹性用工现象,仅我区累计临时用工达1.2万余人,其中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的仅1600余人,只占临时用工总人数13.3%。由此可见,隐性就业者中大多数人都缺乏长期可靠的生活保障机制,而且他们中的多数人随时会面临失业和重新再就业。
3、劳动力素质与岗位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的素质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竞争就业的需要,在河西新城建设中,一些新兴产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各种专门的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仍很缺乏。“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结构性失业与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动力短缺现象还将并存。
4、困难群体就业难度仍未缓解
去年普查登记,全区失业一年以上的“4045”就业特别困难群体约2100余人,区划后目前仍有近900人急需解决就业,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他们的择业与再就业难度仍很大。
综上所述,目前我区劳动力一方面是供大于求,一方面是高尖管理人才与科技人才缺乏,在短期内尚难平衡。
二、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几年,我区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各个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扩大就业,保持了全区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截止8月底,全区共开发就业岗位8186人次:其中新增就业岗位2238个、市场就业5509人次、援助困难人员再就业439名;举办各种技能培训4800人次;新办服务型企业(劳动组织)126个;建设充分就业保障社区12个。
尽管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就业再就业工作依然面临着严峻形势,突出反映在“四个大”上:
1、就业压力大
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新区建设中征地拆迁后失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部队转业复员士兵、部队随军家属、“三小车”整治后需安置人员、非户籍劳动者等各类劳动力资源重叠在一起,已形成新的就业高峰。我区一年能够开发的就业岗位远不能满足当年的就业者的需求。
2、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失地农民安置困难大
我区目前突出的矛盾在失地农民。仅奥体中心一、二、三期征地拆迁和河西新城区建设,“农转非”劳力已达7879人。从理论上讲,征地拆迁对农民就意味着失去了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他们就不再是农民,而应享受和城里人同等的就业、失业、退休的社会保障待遇。目前鉴于我国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农村劳动力素质比较低下,因此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普遍存在较大困难。今年2月,区劳动局对“农转非”尚未实现就业的6499名人员的状况进行了分析,从年龄构成看:女性16—35周岁1629人;男性16—45周岁2202人,共3831人,占58.95%,即青壮年劳力居多。女性35—50周岁1512人,男性45—60周岁1156人,共2668人,占41%。从文化程度看:大专以上176人;高中2042人;初中3494人;小学以下787人,其中初中以下的达4281人占65.99%。文化程度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从专业技能看:除少数人外,多为根深土长的种田人,缺少就业技能。当赖以生存的土地、房屋被征收后,由于自身就业能力的薄弱,短期内难以适应企业对就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此外征地拆迁政策规定,凡领取劳力费的视为就业,从而使他们中不少人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又一类型的特殊就业困难群体,他们较之于城镇的下岗失业人员也更难安置。
3、河西新区近期内就业岗位开发难度大
新一轮的区划调整,我区新街口黄金地区整体划出,使我区近几年培育的就业增长点随之失去。与此同时,奥体中心大规模征地拆迁,包括水西门大街改造等等,不仅不断增加了“农转非”劳动力,又使原来不少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以及沿街的商业服务业和个体经营者停业、搬迁,从而增加了就业转失业人数。而河西新城区的开发建设,虽为我区今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但由于商住区的规划定位,能够容纳高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一定的制约。另一方面,中央商务区和科技园尚在规划之中,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即使引进了投资项目一时也不可能产生安置效益,故在短期内,就业岗位仍会处于短缺状况。
4、劳动力市场价格涨幅大
据市劳动部门对1000名劳动者抽样调查显示,工资待遇是劳动者求职的首选条件。求职者,尤其是原城镇的下岗失业者,都想找到较高工资、较高待遇的用人单位,至少不能低于原岗位的福利待遇。因此每月四、五百元的岗位,几乎没人愿意干。
以上四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醒地看到:我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切不可掉以轻心。
三、对策——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所谓再就业工程就是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和各种就业服务手段,努力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富余人员、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1、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
自十六大报告将就业这一“民生之本”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以来,我国政府开始从追求经济增长率为主,转向经济增长和就业两者并重。今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就业政策等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我们必须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实行促进就业长期战略和政策。为此各级党委、政府都将做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区在今年初专门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20多个部门、街道负责人组成的促进就业委员会,明确指出了:“用3年左右时间,使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实现再就业”的目标,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围绕这一目标,政府应在加大开发就业岗位上狠下功夫,牢固确立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形成组织协调、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每年开发就业岗位数、净增就业人数、援助就业人数等指标列入全区奋斗目标,做到责任、政策、资金、措施四到位。结合河西新区发展实际,建议:
一是在积极发展新区科技园高科技产业的同时,要注意培育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新型经济。如抓住沿 江开发机遇,充分利用我区18公里的长江水岸和外秦淮河、江心洲,努力发展商贸旅游、水上乐园、水景住宅等“水岸经济”、“休闲经济”;利用奥体中心等场馆发展“体育健身经济”;适应现代人的消费观念发展以包办全程婚礼服务的“婚礼经济”;为留学人员服务的“留学经济”;引进公司入住商务楼的“楼宇经济”等,用新型经济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另外结合道路拓宽、利用闲置土地统一建设商业网点,在形成商业街的同时也可安置劳力。
二是鼓励发展私营、个体、股份合作等多种非公经济。据工商部门提供截止8月底的数据:我区现有私营、股份企业2518户,累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7550余名,这足以说明他们在吸纳劳动力方面具有很大潜力。全区上下都应为私营、个体、股份等非公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三是充分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要把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同加强城市的环保、绿化、卫生、交通、城管、物管、社区家政等各项事业结合在一起,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和补贴政策开发岗位,优先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事实证明这方面的潜力也是巨大的。
2、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主线
政策是导向,优惠政策是帮助就业者实现就业的有效途径。中央和省、市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我区也在税费减免、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社会保障、规范裁员、财政投入等方面制定了26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基本建立健全了我区积极的就业框架。下一步应着重研究对失地农民就业的优惠政策,为他们建立长期可靠的生活保障机制。为了使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充分兑现,建议建立政府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社会自下而上的监督举报制度,同时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和咨询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政策咨询,让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最大限度的享用优惠政策。
3、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
下岗失业人员要在一定时间内顺利实现再就业,除本身的素质、条件外,这当然是最主要的,还要靠政府职能部门搭建必要的平台,提供比较周全的服务。
一是发挥区、街、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在街道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的基础上,所有社区应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保障站(所)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基础工作,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用工登记、求职登记、培训登记、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社区就业、就业援助、事务代理、扩面征缴、养老保障、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全区要上下携手,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再就业工作,确保南京市的“十百千万”工程目标任务在我区落实。近期我们的所有社区应积极创建成“充分就业社区”。
二是发挥好区劳动市场作用,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包括:多方采集企、事业单位空岗信息,并利用网络、媒体、简报等及时向社会发布;利用科学的信息处理系统建立失业预警机制,以定期对失业率和就业形势进行预测;每月举办1—2次公开的职业介绍活动;积极发展民办职介机构,依法规范各类劳动力市场的职介行为等。
三是全方位开展技能培训,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就业再就业能力提供个性服务。产业 结构的优化升级对劳动力素质提供了更高要求,而知识贫困、技能单一又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就业再就业困难的主因。故要针对就业服务机构开发的就业岗位和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信息,在对他们进行普及培训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订单式”的个人技能培训。坚持因人施教、以需定训、超前培训,同时帮助他们转变求职观念,鼓励他们做到有岗就上、有活就干、先就业再择业。积极倡导自强自立、自主创业,对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实行全程指导、帮扶、跟踪服务。
4、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
就业再就业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对再就业资金需要优先满足。在设立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500万元的基础上,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水涨船高”,纳入年度预算。重点用于援助
困难人员再就业、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失地农民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各项再就业补贴等。
5、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
市政府2002年2月1日下发的《关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援助弱势群体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就业弱势群体是指非本人原因下岗一年以上,有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愿意接受劳动部门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但就业能力低,仍未实现再就业,女40岁以上,男45岁以上且家庭困难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又将其细分为七种类型的人员:
1女40岁以上,男45岁以上且家庭困难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2夫妻双下岗、双失业或一方下岗、一方失业的;
3离异、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下岗、失业人员;
4工伤、重残的下岗、失业人员;
5纳入民政低保范围的下岗、失业人员;
6烈军属对象的下岗、失业人员;
7其他特殊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
我们不难看出上述七类人员在下岗失业人员中,他们的生活更为窘迫,社会也更为关注,解决好他们的就业更为紧迫,也更有代表性。为此,我们区、街道、社区应当联手,通过结队帮扶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发岗位优先安置他们,帮助他们,让“双下岗”现象在我区消失。
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艰巨,涉及全区上下方方面面,各个职能部门、各个街道、全区广大干部群众都应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再就业工程真正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一项阳光工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创造性地开展再就业工作,努力开创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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